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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所
本書的目標有二:其一,讓所有律師均能應用本書內容,實踐於個案的辯護活動。 其二,、提示憲法及刑事訴訟法賦予的辯護手段,及貫徹辯護原則的理論根據。 進入刑事司法體系中,他轉化成同時代表被害人的告訴代理人、自訴代理人及代表被告的辯護人。 只是香港到現在,仍無建立檢察官制度,故關於刑事案件的檢控,就是由律政司負責,並設立檢控科由資深大律師擔任檢控專員,在如此法制之下,香港各級法院也允許外籍法官存在,甚至在涉及重罪時,不論被告有無認罪,都須由陪審團來審判。 但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得限制之。 律師執業環境日益惡化,其中尤以刑事辯護為最,普遍感受到會見難、閱卷難和調查取證難。
雖然執筆過程中,我一直思考著刑事辯護應然面的問題,也希望盡可能做一般、普遍性的論述,但本書其實只是整理一些自己從事實務工作時所得到的若干個人看法。 藉由出版成冊的機會,祈請各位讀者能加以指教,讓我可以更深入地探討問題。
如果是以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等的身份接受訊問,那麼得選任辯護人。 如前所述,証券交易法的刑責因為涉及到公開證券市場秩序,刑度都較重,當事人應該審慎處理之,建議不論自己是否回想得起來是否清楚相關要被詢問的案件事實,都應該委任律師一起前往。 於偵查中請律師,而於偵查結束後獲得不起訴處分,往往比被起訴後一審再請律師好得多。 佐藤律師同時是早稻田大學的客座教授,著作頗豐,而《刑事辯護之技術與倫理:刑事辯護之心‧技‧體》是其綜合自己長期實務經驗,對相關學理進行批判性的反思後,進而有所發揚的代表性著作。 佐藤律師在此次來臺訪問期間,將這本書贈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並慨然應允在臺出版譯本。 由於這本書是以培育更多優秀刑事辯護人為目的而撰寫,因此事後該會認為毋寧由律師公會循2013年翻譯高野隆等多位日本律師所著《法庭辯護技術》,並出版分贈本會會員參考的前例,翻譯出版佐藤律師這本大作,更為合適。
然另一方面,吸血禿鷹的名號卻也如影隨形,平民百姓避之恐不及,其造業之深度和廣度,較諸「一世為官,九世牛」的法官與檢察官,似也不遑多讓。 由司法警察機關、檢察署、看守所、法院和監獄所建構的司法體系,奮力的意欲呈現已經發生卻有可能永遠不會被發現之犯罪事實真相。 近年來,連著幾件強制性交殺人案、走私栽槍案的誤審誤判,甚而導致蒙冤者枉送性命的悲劇,恰恰反映此一永不滅絕的事實。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 ⑴書籍、講義為未使用狀態,且課程未觀看者(光碟未登入帳密,雲端未有觀看紀錄),申請退費時,將扣除行政處理費,以商品售價8%計之;惟若所收取之8%部分,其金額未足新臺幣(下同)一千元者,以一千元為計。 ⑵部分書籍、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 越社會上可認同之範圍,且符合一般人之經驗及論理法則之情狀下,審酌判斷本案被告究應負有如何應注意之規範義務,始不違背人民對法律的期待情感。
此外,也要謝謝協助審稿的林志忠律師、陳明律師、陳孟秀律師、翁國彥律師及林仲豪律師。 理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曾承辦多件重大金融案件、貪污治罪條例案件、證券交易法案件、公司治理及經營權爭議等事件。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法組碩士,台北律師公會第29屆青少年及兒童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晨心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也請容我借用這個機會,感謝一直支持我所有工作(包含刑事辯護)的妻子有子。 而且,為了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刑事辯護的形象,我也毫無忌諱地對諸多學說、見解提出批判。
在澳大利亞,刑事辯護律師的作用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多種形式。 刑事辯護律師也可以受僱於某些機構,如州政府或聯邦政府,就如何最好地捍衛可能因被指控的不當行為而產生的案件提供建議。 刑事辯護律師也可以受僱於大公司,就針對他們的不法行為提出的索賠進行辯護。 綜觀以上,司法正義的實現不僅僅需要技術的進步,也應同時加強鑑識人員與專家的專業、職業倫理,才能在專家們精準的解釋之下,讓一般人了解鑑識結果,減少冤案的發生。
再者,依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年○月○日函文、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年○月○日函文、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年○月○日之函文,亦均未明確指出被告購買系爭「□□□」膠囊,除應注意「包裝內容」、「仿單內容」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具體應注意之規範義務而被告未予注意之過失情節? 依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年○月○日函文、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年○月○日函文、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年○月○日之函文,均未明確指出被告購買保健食品作為處方使用,除應注意「包裝內容」、「仿單內容」之外,是否尚有其他具體應注意之規範義務存在。 本公司收到您下單(要約)後,仍需確認交易條件正確、供貨商品有庫存或服務可提供。
本所最強刑事律師團隊,專精貪污治罪條例、違反銀行法、違反證券交易法、違反商業會計法、商業侵占、商業詐欺、車禍過失傷害、妨害名譽、毀損、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事件。 對於詢問的問題可以不用違背自己的意志作回答,也可以保持緘默。 這一點在詢問多個小時後,似乎當事人都忘了,或者覺得有必要一定要為自己回答辯解。
另一個可能見到的狀況是,當事人的回答較為瑣碎,這時候調查人員會用「自己的話」幫當事人整理,並詢問當事人『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當事人往往可能覺得意思差不多,就回答「是」,該文字就被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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